天津师范大学作为国家汉办《国际汉语教师中国志愿者计划》指定培训院校之一,继2005年派出100余名国际汉语教师中国志愿者赴美国、加拿大、新加坡、墨西哥、哥伦比亚、智利、阿根廷、越南、蒙古、泰国、印度、尼泊尔、澳大利亚等13个国家中小学任教后,今年又接国家汉办培训派出任务,拟于本年度5月份选派50名志愿者汉语教师赴泰国中学从事境外汉语教学工作。为做好培训选拔工作,按国家汉办《关于委托选拔培训2006年赴泰志愿者教师的通知》(汉办字[2006]40号)精神,现面向社会招募选拔符合条件的志愿者。
一、选拔条件
1、具有中国国籍,年龄在22-55岁之间;
2、有奉献精神,志愿到国外从事汉语教学工作;
3、品行端正,身心健康,无犯罪记录;
4、具有对外汉语、中文、历史、教育学、外语、哲学、心理学、社会学、政治学等相关专业的本科(含)以上学历,具有学士(含)以上学位,汉语普通话标准;
5、有教学经验或舞蹈、音乐、绘画、武术、手工制作、电脑专业技能等特长者优先;
6、具有英语CET-6级水平或泰语的沟通交流能力;
7、具有国家《汉语作为外语教学能力证书》或参加过“汉语作为外语教学能力”培训,获得天津师范大学国际教育交流学院颁发的合格证书者;未参加过培训的具备5月前参加培训条件者。
二、选拔程序
1、由天津师范大学负责志愿者的招募、培训、选拔及推荐,由国家汉办组织面试,最终选拔出50名合格志愿者派出。
三、培训安排
1、任课教师:由天津师范大学资深对外汉语教学骨干教师担任培训课程;
2、培训内容:有关《国际汉语教师中国志愿者计划》指定培训内容;
3、培训课时:160课时;
4、培训地点:天津师范大学八里台校区
5、考试与颁证:经考试合格,由天津师范大学国际教育交流学院颁发合格证书。
四、在外工作待遇
志愿者教师每人每月400美元生活津贴、国际旅费、人身意外伤害保险、医疗保险、住宿以及办理相关手续所需费用由国家汉办或泰方提供。
志愿者教师回国后的工作安排自行解决。
五、派出时间及任期:2006年5月派出,任期一年。
欢迎符合志愿者报名条件、有志于成为汉语教师志愿者的人士踊跃报名参加培训。
国际交流处 陈敬/供稿 |